增强法制宣传 创建和谐校园

———我校与徐州市泉山区检察院对接深入学习科学发展观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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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 和谐校园、法制校园的创建,是贯彻落实高校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精神要求的具体体现。我校在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中,在巩固、拓宽“校企合作”,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同时,注意增进与徐州公检法系统的合作,增强法制宣传力度,切实推进校园文化建设。
  我校与徐州市公检法系统一直有着密切的合作交往关系。今年四月,学校与泉山区检察院联合召开了“二OO九预防职务犯罪研讨会”,就建立预防工作联系制度、共同开展宣教工作、加强职务犯罪预防对策研究等进行了探讨,有力的推动了和谐校园、法制校园的建设。
  5月12日上午,徐州市泉山区检察院副检察长吕青带领检察院相关处室的负责人到我校调研,并与学校对接推进深入学习科学发展观活动。双方就如何进一步加强大学生的法制观念,增强大学生的法律意识,提高大学生预防犯罪和自我保护的能力,创建和谐安全校园等方面问题进行了深入探讨,并达成合作共识。
  今后,学校将会同泉山区检察院,对学生辅导员进行法制辅导,提高对学生进行法制教育的能力;建立心理咨询机制,学校心理咨询室将与泉山区“心理矫治办公室”协作,加强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促进其健全人格的形成;建立定期案例通报制度,有针对性的对大学生进行法制宣传教育,有效预防大学生犯罪。在此基础上,学校将结合工作实际,继续与泉山区检察院加强合作,共同做好校园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促进校园的和谐、平安与稳定。